7月1日,国家(📻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㊙)持创新药高(🎍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🛥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🏍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🌘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🚒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🈶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♎)药投资规模(🏼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🏜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🎛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🌈)资本。 另(🗼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⏲),企业可同(😑)步申请医(🧒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💤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🚺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🦀)童用药、罕(🕢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🚪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🛑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🚄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🦌)政策解读(〽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🍿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👌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🏵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🌵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🧘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⭕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🃏)生事件等特殊(🔴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🐊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😜) 另外,此(🦄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🍈)业健(💇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🈁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🍁)高、(😌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👳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📙)录是健全多层(✍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🏀)。该(🈺)目录将明确(😌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🏥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📶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🥃)序基本(🚾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👺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🕶)保,并(😙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🏷)家医保局相关(💂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👂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🎥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🤧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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