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🔇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🕎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🚜)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🤒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🚵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🐊)适(💟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🎯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🦆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🌳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🕍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🕸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🧔)筹推动创新药研(🅾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😘)到组织实施(👗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😸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🥣)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👬)物研(🈲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😀)施并完善多部门(✨)联(🍕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✌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🗨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🔍)施》提出(⏩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🗜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🌯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🕛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🕟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🆘)保创新药(🔙)目录内(🛬)药品可不受“一(♟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😤)有两(😩)个(🍂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🏚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🛥)部门研(🔨)究临时纳入医(📔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🐅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👍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🍲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🏞)医药服务(🌛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🐿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⚫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🙈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🔫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📈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😝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🔈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😯)关负(🐕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📟)也是协商(🍮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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