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🎇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⛰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🚛)布。中(😡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🦖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🧝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🥞)托全(🐇)国(😈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🍥)需求等数据归(😣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🎯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🆗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🏐)康保险扩大创新(📸)药投资(🥗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😲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🌅)得国家药(🐊)品监管部门(💉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📘)指导。医保部(✖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🈶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🥘)研发相(🐾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🤦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🧣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🐹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🦗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🐢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🐜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💜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💂)内药(👕)品可不受(🚫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📭)础上,按程序将(🌤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🧖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🌷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🧐)径。 (🎈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😊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🌈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🎌)录)。重点纳入(💩)创新程(⬇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🔠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🍏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🤵)药(👼)目录是健(😟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🤱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🕜)黄心(🍎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🔓)本一致,企(Ⓜ)业(💂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🚳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🌯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🚃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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