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🌮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🆗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🕎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🆑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⛔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🐁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🙂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⚪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🐢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🧓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👿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😕)管线(🌺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🔵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🖲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🤮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🆎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🕎)。 另外,文件(🏈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💑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♎)发(🚢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🉑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🧥)保(🍇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🍡)上强调(🔤),首要任务是推(🈺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💼),鼓励(👳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😞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😺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📦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📕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🛺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🎾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🥏)持“保基本(🕓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🔝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🈳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🦈)”(以下称商(🈸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👑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🚖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🤓)管理(🏺)司司长黄心宇(🏯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🕉)。该(🕛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😫)承受(⛳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💔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🧖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🛶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🐤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💫)同时申报(🚛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🏔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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