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💊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⛅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🛣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😶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🕵)医保数据(💼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👟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🕙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😾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🏮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🍆) 在资金方面,文(🦖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🐓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⤵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🎯)创(🛺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👽),企业可同(🛷)步申请医保(🕋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🦆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🙁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📔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⬅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🔪)王国栋(👻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🐻)上强(🦖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🔨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⏮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👦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🥤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📴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💘)目(👶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🚭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👤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📠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🔏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😓),按程序(✈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💃)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🛤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🥉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🌞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🈺)支付渠(🏬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🦇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👲)商保(🕷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🚢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🗜)布会现场获悉(🧡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📹)商保,并(⬇)不是“强制(🉑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⌚)为(🐐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🍊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🙆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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