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🙇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😝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🚀)到,对于业界(🥍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🤾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💐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🕋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🥗)提出,鼓励商业(🚿)健康(🧒)保险扩大(🈵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✏)商(🧤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🎸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🍍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🐜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⏱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👮)围绕药(🐘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🦗)支付范围等开展(📃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❇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🏺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🕝)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👬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🕕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🥁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🆚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🚊)录内谈判(🕒)药品和商(🏪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🤩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🍂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🎯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💻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🚷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✡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🌎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🏖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🤵)设立“商业健(🤦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😅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🐖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🍭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♍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🕧)录同时申报(😊)、同步调整,程(🛣)序基本(✨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⏫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🔱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🧦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🏵)能不一样,这(🎿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🔸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🐀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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