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⏭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😋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❣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🏳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🙀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🕺)分析,开发适(👨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🤦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🥒)医疗(🕖)机构等(🍸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🚝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🎡)投资规模。鼓励(⏫)商业健康(⛴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💋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🕕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🤾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💁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❗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💄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🍥)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🎓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🖲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💫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🖇)药(🌚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🐮)调整(🐻)药品配备或设立(🦗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📸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🆙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💎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🤓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🥞)调整(🚆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🕦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📂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💉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🎹)次文件中的一(🚼)大亮点(🤟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👶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😼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👕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🍋)目录是健全(🍂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📀)基本(📄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🌸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🥖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🏜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🐦) 中新健(⛎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😄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⬅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