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🔶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😽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🎁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🦁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🐔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🐩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⬛)求等数据(🕴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🤵)科研院所、医(🌈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📦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🧗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🔑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😥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🗼)出,上市申请(👲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🤾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🗡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⏫),文件(👐)专门(⛅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🖼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🕣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⛳)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🤷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👺)在政策解读发(🏀)布会上强调(🏝),首要任务是推(📀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🔧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🔋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👯)外,不得以医(📷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🍬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🏮)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🔱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🈶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🔟)特殊情况必需的(🌋)创新药(🐱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🔸)支付范围的可(📉)行路径。 (🔔)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🚜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🤺)纳入创新程度高(📖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🚭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🕟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🕘)保障边(🗝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🐋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🙋)医(🏢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🧟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💵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😰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🤺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🤛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🔵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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