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😊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🐋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🏬)施。 (🚡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〽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🐷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🖨)药(🌿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🎚)、布局研发管线(🔒),提升(🎳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❌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🔭)门受理的创(😋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🍝)准入涉及的主(💕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🏁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🈳)病(⏬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📸)、儿童用药(🔢)、罕见(🚈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🦎)多部(🦁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😹)“进门”环(🦐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👄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🕑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😼)励(😪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🕦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🗯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🧀)量、(🔂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🗣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🚼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🐈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⛰)坚(🆓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🧀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🥋)等(🍧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📰)门研究临(👂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🚸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🏵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🏾)供新支(💶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🚄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🚵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🎫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✒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♌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🤹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🐃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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