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🎈)持创(🍢)新药高(✏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🎆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🌏)出(👛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⚡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🦓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🔕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🌔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🍙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♋)药投资规模。鼓(📉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😹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😬)长期投(📅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🚤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🚀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😇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🛣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😥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⬇)大专项(👪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🛹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😄)研发相(🗳)关(🆎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🐩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⛓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😙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🍠)录更新公布后3个(⏬)月内召(🥉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📓)立临(🏤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🔊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🦇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🈷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🎭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🐷)件等(🚁)特殊情况(🐧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🏫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🍛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🔝)价值大、患(👃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📥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📍)层次用药保障(🤮)体系的(🙎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🎌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🌆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🌾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🎷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🏔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🍯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😌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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