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🙀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🐼)《若干措(📉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🍫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🐳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🥟)持医(🤨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🔦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⛵)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🗯)病谱(🚽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🥂)据归集和分(🍬)析,开(🚹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🗝)所、医疗机构等(🚈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🔜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🍎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😎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🔬)药投资基金等多(⏸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🌦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🕊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⛳)申请(😛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🥖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🔄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📏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🍅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🔮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🥌)备或设立(🎟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🔔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🕋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🍧)时(🕕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🥤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🏂)高、临床价(👮)值大、(📓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🕔)保障范(📁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📭)表示,“商保(🏆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🚋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😬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🤠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🥧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🚱),商保(🕘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🍙)推荐(🍓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🕯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🕊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🐟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🐊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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