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🌳)1日(🔌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🍇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🔤)布。中新健康注(😊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🗳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🍎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🍆)资金方(🛅)面,文(🍎)件(🎃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💃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➕)投资基(🕞)金等多种(🔶)方式,为创(🌄)新药研发提供稳(🎲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🈚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🍱)受理的创(㊙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🥊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🦄),文件专门提(Ⓜ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➿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🧓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🥚)持(🤚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🏟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🧛)策解读发布(🚯)会上强调,首(🔟)要任务是推动(💯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🐼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🖍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🚉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🐘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📇)此外,不得以(💿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🔮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👕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📻)基本”的基础上(🤐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🔍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🔒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🖍)创新药。 (🛤) 在发(➕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🥀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🍞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🔓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🎉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🚻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🗡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🎴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🚰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💄)这里,所以用的(😲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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