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🕜),国家医保局、(🛠)国家卫生健康(🤚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🔵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🥛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🖇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😯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🔃)”,文(🎅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⭐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👿)医保信息平台(🧐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⏩)据归集和分析(😌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🐋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🚭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🏯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🚲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⛓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🚨)提供(😶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🎤)育支持(🦉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🐁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🔮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🕝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🏹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👎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🚍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🌿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🕌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🥟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🧦)此前,即使进了(⬇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💣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🌋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🚼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🔅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🔒)数量、(⚽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👠)录。在(🌿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🍥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🧔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🚐)益显著且(🕶)超出基本医保保(🧕)障范围的创新药(😾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🏜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👏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🦎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👚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🖥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🆔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📍)相关负责人(🍨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🔈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🌵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🐴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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