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🥌)国家卫生健康(🏪)委(🥇)印(😢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🚌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⏲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🍱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👺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❣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🎻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🆎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❄)业健康(🍣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📐)公司通(🚍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✊)药的耐心(🆗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🍄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🍄)药品监管部门受(🐸)理的创新药,企(💨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🏞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💯)动创新药研发(💽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🛐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🌶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👛)保局医保中心(➰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🕙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👃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🏥)保定点(😭)医(🚊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🛌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🏄)据需(🖼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✅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🐬)外(🔔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💑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👑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➕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🤛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💔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🐺),此次文件(🗒)中的一大(🥟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🅱)创新药目(🗽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🚟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🥄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📓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🚋)保保(🏞)障边界,为超(💋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🌈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🀄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🌅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👴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🕙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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