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🔬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📉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♍)外发布。中新(🎮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😓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🤮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⛹)体来看,文件(📠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💁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💚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🏾)研发需(🎧)求的(📱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🍭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👫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🈯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🍓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🙇),文件(🆕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⏸)新药物研(🍎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✌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📛)支(💤)持机(⛅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📜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🥘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🏻)布会上强调(🎁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🙆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🥩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📴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🌀)。医保目录内(➡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🚌)品两规(💰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🍞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🌪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❇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🛁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🐏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💨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🏞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🧞))。重点纳入创(👫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⛰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🏆)宇表示(💖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🌠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😽)目录与医(🔊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💅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🍉)康记者(📵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🛎)药(💔)目录中(🔸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🧕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🌧)不同的产品(😾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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