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👯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🔎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😣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🕜)给出解(🎧)决措(🥛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📉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😻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🚼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🥛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☔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💭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🌖)新药,企业(🍀)可同步申请医保(📥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🤽)门与企业可(🎙)围(🛍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🤶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😶)病(💎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🤣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🎌)门”环(🎶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💚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🧣)上强调,首要任(🌹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🤗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👃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🤡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🐂)谈判药品和商(🔑)保创(📥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🗄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😀))。 (🗝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🤬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🥐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🕊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🌅)录)。重点(🍥)纳入创新程(⏺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🏡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🖌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🖐)医保局计划(🦔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♟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🤾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💲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🌭)录、商保创(🎼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🛎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🦆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💽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🚀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🗝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🕵)格应该也(🖼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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