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🦗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🍶)若(🧠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🥇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🏋)—“研发(🆔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📫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🥢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🥛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🙂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🈲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🤣)创(🐿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🆔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🐄)受(😠)理(🐙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🤞)申请(🍰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⬆)国家科(💊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📜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🎻)家医保局医保(📐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📡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🥌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🌲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🏢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⭕)录内(🙉)谈判(💶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👊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⏭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✉)医保目录(🖼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📺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🎵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〰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🌬)价值大、患(😿)者获益显(🔸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📁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🐄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👰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🥧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🀄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🎂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🥦)录与医保目录(❄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🌛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🎑)申报纳入医保(㊗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🐐)新(👃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🌀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💤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💀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😐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🛋),而且价(✂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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