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🐨)高质量(🐃)发展的若干(🏟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🗄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👦)创新药企发展(⚽)困境(👎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🥝)医保数据用于创(💍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😬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🥚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🌶)院所、医疗机构(🈹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⛽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🔂)市申请获(🧦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🌉)绕药(🏵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💨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🌫)重大(🔛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🗄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👯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😍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🐌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🤠)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😖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💵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🎤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👕)配备或设立(💨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😓)益。 (🕑)此外,不得(🐄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📃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🐎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😨)化基本医(🍹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🗂)重大公共卫生事(🏿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🍁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🚭)健康保险创新(👧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⭕)录)。重(🎽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🎌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📈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💈),“国(🚉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🌔)商保创新药(🔕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✴)步调整,程序(🐢)基本(🕚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⏭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🐴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⛴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📃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🤣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