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🐾)持创新(🔡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🧘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🌁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🎸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😝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➗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⛹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🛬)投资基金等(⛰)多种方式,为(🦃)创新药(🌦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🕋)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🗽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🐚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🙂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🔂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💻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💃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🥘)研发国家科技(🚈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💦)地实施并(🎧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🔺) 此前,即使进(🍶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🎽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➿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🧀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🚺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🚠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🌠)目(🛶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🏅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🚫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🗿)的创新药纳入医(🌇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🔆)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🎊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⏱)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📽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🛴)点是提出设(👘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🚑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🎴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🏵)基本医保保障(👞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🖖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🗽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🔔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🧔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🥗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✳)时申报两者(🖼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⬅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🐣)的产品设计的时(🦇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🔆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📥)是(🎮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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