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🦑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🔺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🧑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🚪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😺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🐬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🌝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🥐)局研发(📿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🦖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🚒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⌛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🎞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🔄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🐼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🏈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♐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🐺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❤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🐳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💄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🐡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👺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🎤)目录更新公布(❔)后3个月内召(🦌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🧛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🕖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📔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📽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🍞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😬)基本医保药品(🐛)目录。在坚持(🧢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🔁)外,此次文件(😡)中的一(🌄)大亮点是(⏫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🚛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🗞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🔇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🏕)录将(🐁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🍆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🗝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🍻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🧣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😉)同的产品(🤤)设计的时候定位(🎙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🤯)场的边(🔱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🤡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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