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🕤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👾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🙈)付难”,文件(Ⓜ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✡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💳)依托全国统(🚂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🚹)临床用药需求等(🔓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🥄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😵)励商业健(🥧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😽)稳定的长期投(⏺)资,培(🌡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🏵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🚆)。医保(🥪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💽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⛽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🐬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🔑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🌀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🧠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📃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💐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👓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🌃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🤴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🎖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🍠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🍵)的限制)。 (🆕) (💙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🤠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🔋)本”的基础(📽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🎄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👫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⛑)。 (🆗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🌜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✴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🦓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🧔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⏩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🧒)一(🕋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🎹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🌬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🏻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🕸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💼)用的(🐇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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