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❗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〰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🍤)下简称(⚫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🦊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🛂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📷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🌝),做好疾病(🕝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😃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🎥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🕺)医(🤸)疗(🎛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🎊)资金方面,文(👯)件提出,鼓励(🈴)商业健康保险(✍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🌝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🛥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🗂)市(🎮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💈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🕞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➖)、参照药(🔤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✒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🏡)传染病(💝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💮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🤵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➰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🔶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🏗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🏏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🤩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✏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🐢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💥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🔬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🕓)新(💐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📞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🔀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🕟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🚮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🚡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🥏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👮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💡),“商保创(🐨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⬅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❌)局(🦐)计(📢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🧖)荐进入商保,并(♋)不是(⏬)“强制(🏬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📵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😡)在这(🛀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📿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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