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👊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⬅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🎂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🅰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🎗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👶)干措施》首条便(⛑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🤽)息(📬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📮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👞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♓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🅿)药投(😭)资规模。鼓励商(🈳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🚑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💁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👄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🤑)规格、(🦏)参照(🔼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😈)展交流。 在统(🎎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🙋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🍁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🛎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🌌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🕑)进了医(😄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😆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🚫)读(🦑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🈯)机构(💔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㊗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🤳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♒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🧢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🔬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🌲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🙊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❔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🎐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👹),可商有关部门(🤤)研究(🚍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🧡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👹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🕹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🕷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🍿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😩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🕎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🍔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🐩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🚕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🗑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🛀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🖥)品设计(🛀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🎆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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