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🦂) 7月1日,国家医保(Ⓜ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🤙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🤯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🥪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👺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🐰)出解决措施。 (🛬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🎤)全(🍯)国统一(🎚)的医保(🤹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💫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💪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🍫)在资金方面(🖱)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🥞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✒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🌴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🏣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🛳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🎡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🐪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🏅)点领域,推动药(🍧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🏑)联动的(☔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😵)”环节。国家医(🏗)保局医保(🔠)中心(🍋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💝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👖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🏀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⏩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✳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🕙)等为由(📢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🕹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🦔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🍔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😍)限制(🔭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🌮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🧒)创新药,可商有(♏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🤔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🕞)现场(🦖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🍿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🍸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🐄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📖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🕸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🏫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🔐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❔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⛪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🎒)是(🥌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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