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🔟)家卫生健康(🐖)委印发(〽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📅)的若干措(🌲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📣)意到,对(🔋)于业界关(💷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🍑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🐴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🌩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🌳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⬆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🎍)所、医疗机构(🌰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🥐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💴)在资金方面,文(😬)件提(🤐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🎠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🍋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🙈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⬅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🌖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🌄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🏦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🥊)药物研发国家科(🌐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📹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❤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😁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✨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🕊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🏺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🈴)诊疗需(🔽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🔄)、药(🥑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🥂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🎩)情况必需的(🛅)创新药(⛅),可商(🖲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✒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🍷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👹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😧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📸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📻)商保创新药目录(✒)与医(🌕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🔡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💏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🍰)位可能(⏬)不一样(🐑),这是市场行为(🧥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