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🌠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🐝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📫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📐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😵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🥏)》首条便提(🥗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🎨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🚒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🤘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🚓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🤟)在资金(🥞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🛴)商业健(🍰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👄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🏒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🏤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🖨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🐻)高发重大(🐉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🐀)罕(📗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🌪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😏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⛔)》提出,鼓励医(🐆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📞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😅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🦒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😻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⛹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🐯)卫生事件等(📴)特殊情况必(💤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💊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🍮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🐀)设立“商业(🚬)健(🦄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🥇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🛤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📯)界,为超出基本(👄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👂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🧟)创新药目录与(❕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🖇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🕑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🏽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🤒)发布会现场获悉(🎌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🚋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⌚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⭐)用的是推荐,而(📄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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